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的意见》(常政办发〔2015〕142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