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物价局、科技局、粮食局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根据《常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按照市机构改革有关要求,自发文之日起启用“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印章使用及审批流程另行规定),原“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章过渡期间仅用于资产清查、登记 、移交等工作。
上述各原单位旧印章于2019年3月15日前统一送交市政府办公室造册封存。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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