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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省特检院常州分院办事服务大厅及停车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6-0019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6〕129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6-10-20 公开日期:2016-10-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常州市远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常州分院办事服务大厅及停车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省特检院常州分院办事服务大厅及停车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6〕129号

省特检院: 

    你院报来的《关于呈报江苏省特检院常州分院办事服务大厅及停车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市远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常州分院办事服务大厅及停车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二、该工程位于钟楼区龙江中路51号(江苏省特检院常州分院内),改造建筑面积328平方米,为一楼办事服务大厅,配套相关设备设施;改造场地面积约3200平方米,为院内外闲置场地改造,包括沥青道路1497平方米(同步改造相应下水道设施),新增绿化面积1817平方米;新建停车棚359平方米(新增停车位64个),篮球场(半幅)342平方米;购置岗亭式门卫值班室1个,面积80平方米(用于监控和安保);设置围墙160米。

    同步实施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配套设施。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主要建(构)筑物、出入口等设计。

    四、原则同意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节能、环保、卫生防疫等设计。

    五、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6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45万元,其它费用74万元,基本预备费31万元。

    六、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项目编码:2016-320404-93-01-307634)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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