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为疏导上游天然气价格上涨压力,做好我市天然气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根据《关于调整常州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常价管〔2013〕130号)等有关规定,2022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明确如下:
一、今年以来,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较去年同期大幅上涨,且高于2021年冬季门站价格。为助力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终端企业的降本纾困,2022年4月1日起,合同购气量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中准价格维持3.58元/立方米不变,最高上浮幅度为10%,下浮不限。其中,合同购气量是指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江苏分公司签订合同中的管制气、非管制气量;与江苏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中的基础量。
二、为保障我市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按照用户自愿的原则,对合同购气量以外的代购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实行代购代销价格政策。作价公式为:
代购代销销售价格=当期代购天然气平均成本+配气价格
其中,当期代购天然气平均成本按当期采购价格和采购量加权平均计算;配气价格为0.8元/立方米,不实行上浮。
三、燃气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超过规定价格销售,做好价格公示和政策宣传,建立完善价格台账,妥善处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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