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 市人社局关于核定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新增专业实习材料费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24-0014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24〕213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4-07-22 公开日期:2024-07-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上述专业实习材料费收费标准自2024年秋季新生入学起试行,试行期2年。试行期届满前3个月应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申请办理正式收费标准手续,以便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人社局关于核定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新增专业实习材料费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常发改〔2024〕213号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你校《关于确定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收取新增专业材料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劳动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00〕237号)和市物价局、财政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关于下发〈常州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特殊专业实习材料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常价费〔2007〕233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你校对以下专业按下列标准收取实习材料费:

一、跨境电子商务专业:200元/生·学年;

二、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900元/生·学年;

三、变配电设备运行与维护专业:700元/生·学年;

四、储能材料制备专业:400元/生·学年;

五、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1500元/生·学年;

六、汽车检测专业:1400元/生·学年;

七、汽车维修专业:1400元/生·学年;

八、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1200元/生·学年。

上述专业实习材料费收费标准自2024年秋季新生入学起试行,试行期2年。试行期届满前3个月应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申请办理正式收费标准手续,以便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请你校接文后即到市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变更报告手续,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同时,应按财政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实习材料收费的规范管理。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