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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批放心消费创建惠民实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95/2017-0004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放消创办〔2017〕4号 发布机构:常州工商局
生成日期:2017-09-25 公开日期:2017-09-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批放心消费创建惠民实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批放心消费创建惠民实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常放消创办〔2017〕4号

各辖市、区宣传部,市场监督管理局,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市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成员单位:

全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坚持“创建为了人民、创建依靠人民、创建惠及人民”的宗旨,秉承为民惠民办实事的指导思想,围绕百姓关注的消费热点、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为改善消费环境倡导诚信新风尚,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助推经济发展和服务保障民生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将联合省有关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第二批放心消费创建百件惠民实事征集评选活动。为做好我市放心消费创建惠民实事的推荐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批放心消费创建惠民实事征集评选活动。

一、征集目的

(一)集中宣传和展示我市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中落实落细落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诚信教育,倡导文明新风,改善消费环境呈现的新气象、新面貌;

(二)集中宣传和展示我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各成员单位持续推出的创建为民、惠民、利民新举措、新办法和广大市民获得的新服务、新实惠;

(三)集中宣传和展示我市各行各业通过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提升服务品质、改善经营环境取得的新成效、新变化。

二、具体安排

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公开征集。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放心消费创建惠民实事。各地采取自下而上推荐、各辖市(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机构审核、汇总上报的形式参与征集活动。市各创建成员单位根据部门创建工作实际,直接上报。

第二阶段:集中评选。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组织对各地和市各成员单位上报的惠民实事进行梳理、筛选和汇总,牵头邀请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等有关部门以适当方式进行评议,根据评议情况,评出百姓受惠面广、社会效益好的10件左右优秀实事。

第三阶段:推荐上报。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对评选出的优秀惠民实事,负责向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上报推荐。

第四阶段:表彰宣传。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优秀实事进行通报表扬,对征集入围的惠民实事汇编成册,并在常州新闻媒体和《放心消费创建常州网》等相关媒体上开展宣传报道,扩大影响。

三、征集要求

(一)实事求是。用事实说话,有一说一,即一事一说。征集的惠民实事要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有关,能够体现和展示各行各业、各部门实实在在的创建工作成果。

(二)注重效果。征集的惠民实事要抓住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突出亮点,特别要突出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和农村消费等六大领域的民需民盼民享,能够反映消费新趋势新潮流,引领生活品质的提升,体现各地、各行业创建工作特色,在全省具有先进性、典型性,能够产生可复制推广的积极影响。

(三)文字精炼。各辖市(区)上报2-3件惠民实事,各创建成员单位上报1-2件惠民实事。2015年初首次开展全市放心消费创建惠民实事征集活动中征集的惠民实事,如无创新和提升,原则上不再重复上报。每件惠民实事撰写400—500字的简要说明,附加1张关联性强的精美图片。

四、加强领导

各地创建工作机构和创建成员单位要把此次征集活动作为营造创建氛围、展示创建成果、深化创建活动的重要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认真梳理,精心撰写,及时上报,确保征集活动有效开展。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三大一实干”活动,通过走访调研,倾听民意,摸准实情,体察实效,推动转变作风,促进实干为民,确保各项惠民工程落地生根,成效显著。

公开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上报惠民实事通过常州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QQ1933141932报送,联系人:夏慧明,电话:81980091。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常州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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