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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3年常州市公民教育实践活动项目评比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3-0009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德〔2013〕17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3-05-28 公开日期:2013-06-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2013年常州市公民教育实践活动项目评比工作的参评对象、评比内容、材料报送等作出了具体说明
关于开展2013年常州市公民教育实践活动项目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项目学校:
    为进一步总结各区、各校推进公民教育实践活动项目的经验成果,提升我市公民教育实施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常州市公民教育实践活动项目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市高中校、义务教育阶段项目学校,在2012——2013学年开展的公民教育项目。往年获奖项目不在本次评选范围之内。2009——2012年常州市公民教育项目评比一等奖的课题将另行安排,选送优秀案例参加2013年江苏省优秀案例评选活动。
    二、评比内容
  1.项目案例。案例具体要求见附件1。请按附件1要求准备好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
    2.听证会录像。光盘所反映的内容是课题模拟听证会的全过程,时间总长为40分钟。课题中包括4个小组,每个小组由4人组成。每个小组汇报和回答问题的时间为10分钟,其中,小组发言为4分钟,听证官提问及学生回答共为6分钟。
    三、材料报送
    每一个项目报送材料:项目案例电子稿和纸质稿、听证会光盘。各辖市、区项目学校的材料请报送至辖市、区教研室相关教研员或负责部门。(局属学校:戴慧老师;金坛市:李晓芳老师;溧阳市:陈慧老师;武进区:张新东老师;天宁区:教育文体局;钟楼区:教育文体局;新北区:社会事业局;戚墅堰区:杨峰权老师)
    请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局属项目学校负责人填写好本区、本校《2013年公民教育实践活动项目评比汇总表》(见附件2),将项目案例电子稿、纸质稿、汇总表的电子稿和纸质稿送至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联系人:戴慧老师,电话:86696829,邮箱:czdaihui@163.com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15日,逾期作自动放弃参评处理。
    四、奖项设置
    本次评比按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部分获奖课题将参加市级观摩展示活动和2013年江苏省优秀案例评选活动。
    请各地、各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评比活动顺利高效开展。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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