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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21年常州市“五好乡村教工之家”建设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21-0000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参与渠道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工〔2021〕1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1-01-08 公开日期:2021-01-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2021年常州市“五好乡村教工之家”建设
关于开展2021年常州市“五好乡村教工之家”建设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辖市(区)、经开区教育工会: 
  根据《关于开展“五好乡村教工之家”建设的意见》(苏教科工〔2020〕3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乡村学校开展2021年常州市“五好乡村教工之家”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常州市乡村中小学、幼儿园。(乡村学校界定:县级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符合上述条件的民办学校。)
  二、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经过3—5年努力,按照省教育厅、省教科工会要求建成相当数量的省级“五好乡村教工之家”。以此带动我市90%以上的乡村教工之家成为合格教工之家,并积极建设一批省、市模范职工之家。同时,培育一大批热爱工会工作,竭诚服务乡村教职工的优秀基层工会干部。
  2.2021年度目标:辖市区级“五好乡村教工之家”年度建设数量,由各辖市区自行确定;市级“五好乡村教工之家”年度建设数量根据省下达的目标数,由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拟定并分别下达给各辖市区;在市级“五好乡村教工之家”建设基础上,择优推荐省级“五好乡村教工之家”。
  三、建设方式
  1.各辖市区按照《常州市“五好乡村教工之家”建设标准细则及评分表》指导乡村学校建设区级“五好乡村教工之家”并择优推荐申报市级“五好乡村教工之家”。各辖市区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
  2.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组织评审组评审。评审方式为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察看现场、测评满意度。评审日期另发通知。
  3.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命名为“常州市‘五好乡村教工之家’”。
  四、报送材料
  1.《常州市“五好乡村教工之家”申报表》,WORD格式文档1份,纸质文档一式二份,纸质扫描成PDF文档1份。
  2.《常州市“五好乡村教工之家”建设标准细则及评分表》自评打分后,WORD文档1份。
  3.《常州市“五好乡村教工之家”推荐汇总表》,WORD文档1份,纸质文档及扫描成PDF文档各1份。
  常州市教育工会联系电话:85681358,电子信箱:979881178@qq.com。
  
  附件:
  1.常州市“五好乡村教工之家”申报表
  2.常州市“五好乡村教工之家”建设标准细则及评分表

  3.常州市“五好乡村教工之家”推荐汇总表

常州市教育局      中国教育工会常州市委员会

2021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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