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公积金主题服务 >> 常见问题 >> 内容
哪些退役军人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以及如何办理补缴?
发布日期:2024-03-05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号:【
 

答:在我市以单位职工身份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退役军人都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且补缴金额不大于《军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证明上的一次算清住房公积金金额。退役军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军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以单位职工身份缴存的人员需提供),至住房公积金各分中心窗口办理补缴。

 
主办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锦绣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2-1号楼
网址:http://gjj.changzhou.gov.cn/ 业务咨询热线:0519-12329 邮政编码:213003 站点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9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