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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为农服务工作大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1-14   来源:供销总社   浏览次数:   字号:〖
 

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

为农服务工作大纲》的通知

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

2009年度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为农服务工作大纲》,已经市总社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12009年度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业务工作大纲

22009年辖市、区供销合作社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九年一月十四日

主题词:为农服务工作 大纲 通知                                

附件1

2009年度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

为农服务工作大纲

第一部分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三农”工作重心,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为突破口,深化常州特色合作经济发展模式,探索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完善为农服务组织体系,拓展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真正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党委、政府联结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民的桥梁和纽带,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二部分  重点目标

根据省社“五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按照常州特色合作经济发展的要求,2009年重点目标如下(各辖市、区目标任务分解见附件):

1、实现商品销售80亿元,同比增长13.6%

2、实现利润总额1300万元,同比增长7.6%

3实现农资销售总额6亿元,同比增长9%

4、实现农副产品收购总额3.5亿元,同比增长40%

5、新建日用消费品、农资“便民农家示范店”90家。

6、新建为农服务社400家。

7、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30家。

8、组织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1000人次。

9、创建、完善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和示范作用的为农服务载体。

10、举办、参加各种形式的农产品与市场的对接活动。

第三部分  主要工作

1、多渠道延伸农资配送供应,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2、多功能服务农村社区建设,扩大为农服务社服务的辐射面。

3、多平台联结农产品现代流通,完善农产品直销模式。

4、多部门推进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增收致富能力。

5、多形式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市场营销水平。

第四部分  重要活动

1、开展调研座谈活动,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方案。(23月)

2、筹办“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4月)

3、组织“学习先进找差距、为农服务再创新”活动。(6月)

4、举办、参加农产品推介会、展销会、展示会。(511月)

5、开展“放心农资消费、诚信为农服务”主题实践活动。(710月)

第五部分  推进措施

1、严密组织,有序推进。年初下达工作目标,各地抓好细化分解,市总社进行阶段性督查,在每季度召开的主任例会上进行为农服务工作点评,通报工作推进进度,努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进取氛围。

2、突出重点,创新创优。以农资配送为支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打造集农资配送、农技推广、农机作业、产品营销于一体的经营服务格局;以农产品现代流通为节点的农民组织化体系建设,突出加强农产品品牌、基地、市场建设,提升“一村一品”、“一品一社”发展水平,提高农民增收能力;以农家店延伸为网点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建设,充分利用“新网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的契机,大力发展“便民农家示范店”,扩大为农服务社覆盖率,提高农民生产生活质量。

3、激励扶持,考核考评。为又好又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市总社尽最大努力给予为农综合服务引导资金扶持,各辖市、区社也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综合部门和社会资源的扶持支持。

直补扶持。(1)为农综合服务社:一星级社外部标识和内部制度由市总社统一制作;二星级社每建一家直补建办单位3000元,三星级社(服务中心)每新建一家直补建办单位10000元。(2)“四有”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必须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理工商登记,且各级供销社有入社资金、有专人联结、有服务内容。省级社、市级社、县级社每建一家分别直补建办单位15000元、10000元和5000元。直补资金拨付:各地先行提出为农服务社、专业合作社拟定建设方案上报市总社,待经贸处实地论证后即拨付上述直补资金的80%,二星级为农综合服务社在市总社按50%比例验收合格、三星级为农综合服务社(服务中心)、专业合作社在省社验收、认定后拨付20%

考核考评。(1综合考核:对辖市、区供销合作社的考核,根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设综合考核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四等奖若干名,市总社年终公布考核结果,并对辖市、区社行政主要领导给予表彰奖励。2单项考评:设为农服务工作单项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若干名,对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组织化建设、农村现代化流通和为农服务工作创新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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