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社根据财政《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市总社及下属5个协会(学会)在2013年1月~2014年6月期间的“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及“小金库”清理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市财政局。经查,市总社及下属5个协会(学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无账外账,无私设小金库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