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关于新能源补贴相关问题 |
信件内容: | 1.机动车销售企业需在常州依法登记纳税,是发票信息上的售货单位需是在常州登记的企业么? 2.为什么只能补贴到6月10日? |
留言时间: | 2022-07-13 |
回复时间: | 2022-07-13 |
回复内容: | 1.常州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购置补贴资金申报指南中明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显示的主管税务机关在常州市内。 2.常州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购置补贴资金政策是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提振消费信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常政办发〔2022〕45号)制定,45号文中明确相关措施自印发之日(2022年6月10日)起实施。 |
回复单位: | 市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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