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信(经发)局、各重点用能单位:
根据《节约能源法》要求,为做好本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填报工作,我委将举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2010年度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
二、 培训时间及地点
4月16日上午8:30,市行政中心会议中心浩然厅(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三、 其他事项
1. 培训时间为半天,请带好填报表格及学习用品,准时参加;
2. 本次培训免费,授课教师及培训资料由市经信委统一安排,为学员提供午餐。
请各辖市、区经信(经发)局认真组织本辖区重点用能单位准时参加培训。
联系人: 市经信委 孟应红 856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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