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工信部调整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技术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0-04-07 来源:工商业投资处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
为进一步完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提高《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简称《公告》)审查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工信部对《公告》汽车产品有关技术要求进行了适当调整。现将工信部《关于调整<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技术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09]7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及时将文件要求传达到辖区内有关企业。实施工作中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上报我委。
联系人:王宏才,电话:0519-85681270
附件:工信部产业[2009]716号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技术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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