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建设局:
为加快建立和完善建筑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技术中心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规范常州市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依据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江苏省经信委、江苏省建管局《江苏省认定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常州市认定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常州市认定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等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知市经信委和市建设局。
附件:《常州市认定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二0一0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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