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经信委机关部分科级领导职位
竞争上岗实施意见
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关于全面推行市级机关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的通知》(常组发[2010]22号)精神,结合本委工作实际,决定对委机关部分科级领导职位实行竞争上岗,现就基本原则和具体安排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从我委干部队伍建设实际需要出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采取竞争性选拔使用干部。通过严格考核、综合测评、组织决定的方式,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干部选拔到科级领导岗位,为更好地履行市委市政府赋予我委的工作职责提供人才支撑和组织保证。
二、竞岗职位
本次竞争上岗共设职位8个,其中正科职领导职位4个,副科职领导职位4个(含市无线电管理处副科长1名)。
三、竞岗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竞岗人员范围
经信委机关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在委机关干部中进行;无管处副科长职位竞争上岗在无管处机关干部中进行。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胜任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好的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职责要求。
2、资格条件
(1)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应具有公务员身份。
(2)参加竞争正科职领导职位的:年龄在45周岁左右,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参与竞争者须担任主任科员,或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任职时间截止2011年6月)。
(3)参加竞争副科职领导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参与竞争者须担任副主任科员、或担任科员职务满3年(任职时间截止2011年6月)。
四、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大会,进行动员部署。
2、报名和资格审查(5月30日-6月1日)。凡是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和提交组织人事处统一制发的《常州市经信委机关部分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按照前述任职条件,由组织人事处和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委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参加竞争上岗的人选。
3、笔试和面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组织竞岗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6月上旬)。委托专业机构采用人机对话的形式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竞岗者知识结构、心理素质、能力水平等。
(2)面试(6月中旬)。竞争经信委机关正科职领导职位的,全部进入面试程序;竞争经信委机关副科职领导职位,取笔试成绩前9名进入面试程序;竞争市无线电管理处副科长职位,取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分演讲和答题两个环节进行。委托专业机构围绕综合分析、逻辑思辨、语言组织和协调、沟通、应变等现实工作能力及岗位胜任能力拟制试题。竞岗人员就面试小组提出的题目进行答辩,主要测试竞岗者履行所竞争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基本能力和业务知识等。主题演讲由竞岗者对自己近两年来的工作实绩、工作体会和竞岗后做好工作的设想进行述职和演讲,由考评委对面试者进行评分。
竞争正科职领导职位,每人演讲和答题时间为25分钟(其中:演讲5分钟);竞争副科职领导职位,每人演讲和答题时间为20分钟(其中:演讲5分钟)。考评委由委领导、市委组织部、人社局有关人员组成,委机关全体人员参加旁听。
4、民主推荐(6月中旬)。面试结束后,组织委机关科员及以上干部(含参加竞岗人员),对竞岗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委领导与其他干部民主推荐结果的权重分别为50%。
5、组织考察(6月下旬)
(1)计算综合得分。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民主推荐情况,分别按照20%、40%、40%的比例计算总分,综合得分情况通知竞岗者本人。
(2)确定考察人选。经委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研究,根据竞争岗位数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3)发布考察预告。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适岗能力,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6、讨论决定(6月底)。委党组根据竞岗者笔试、面试、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7、任前公示(7月初)。将拟任职人选在委机关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用手续。任职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8、办理任职手续(7月初)。组织人事处根据公示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9、上报备案(7月中旬)。竞争上岗工作完成后,将实施情况和选拔人选名册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五、组织领导
竞争上岗工作在委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人事处按本实施意见负责相关具体工作。为确保这次竞争上岗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常州市经信委机关部分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蒋自平
副组长:徐靖德、孙乃钊
组 员:由委领导班子其它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承担具体日常工作。
六、纪律监督
1、要正确对待竞争,讲政治、守纪律、顾大局,遵守竞争上岗的各项规定,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搞非组织活动。
2、组织竞争上岗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不徇私情,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讨论情况等工作内容。
3、竞争上岗工作中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全过程监督。
附件:《常州市经信委机关部分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