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海关: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进一步推动全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规范和加强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依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特制定《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在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等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
江苏省科技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税局 江苏省地税局 南京海关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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