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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常州市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09  来源:经济运行处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区经信(发)局、财政局:
      为加快推进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引导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常经信综合[2011]202号、常财工贸[2011]65号)有关要求,现将2011年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鼓励传统产业企业改造提升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延伸产业链,进入新兴产业领域发展。
      二、申报条件:在常州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传统产业企业;企业2011年预计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新兴产业产品当年预计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且占企业销售收入30%以上。
     三、申报材料:
      1、常州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企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新兴产业产品销售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
      1、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在网上发布申报通知。
      2、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区经信(发)局申报。区经信(发)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对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初审,并在申报表上签署初审意见。
      3、各区经信(发)局将初审通过的企业申报材料汇总后分别报送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4、市经信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5、评审通过后的项目,在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网上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项目,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专项资金拨付计划。
     五、申报时间和工作要求:
      1、请各辖区经信(发)局、财政局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组织、初审和上报工作,严格规范操作,严把材料审核关。
      2、2011年项目分二批申报,第一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第二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同时需上报电子版,电子文档请发送至:czyandequn@126.com
      3、企业填写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企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应简明扼要。申报材料均采用A4纸,一式二份。企业上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并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4、申报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常州市经信委经济运行处。联系人:严德群 85681218;高旭宏 85681239。
      附件:常州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项目申报表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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