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省经信委委托,省企业法制工作协会定于7月15日至10月30日在全省开展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申报工作。申报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的学历、资历以及申报范围等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法规〔2008〕95号)、《江苏省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此项申报工作由市经信委法规处和市企业法制工作协会具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