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信(经发)局
根据省经信委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掌握我市印染(含印染工序)企业和企业所在工业园区(集中区)的有关情况,决定开展我市印染(含印染工序)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认真开展调查,对辖区内所有印染(含印染工序)企业所在工业园区(集中区)进行调查,并对有无环评批复和有无印染功能等进行核实,及时填报《各辖市区印染企业所在工业园区(集中区)汇总表》。
2、请及时组织指导辖区内所有印染(含印染工序)企业填报《印染(含印染工序)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3、请于2013年5月6日前,将两份表格(含电子稿)报送至我委原材料和消费品工业处。
联系人:蓝天柱,电话:85681275(含传真),邮箱:zz051219@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