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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组织软件物联网企业申报2013年度江苏省创新团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08  来源: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处  浏览次数:  字号:〖
 苏经信软件[2013] 244号
各市经信委(信电局)、昆山、泰兴、沭阳经信委(局):
  根据省委组织部和我委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江苏省创新团队计划的通知》(苏组通〔2013〕2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我委负责受理全省软件物联网企业2013年度江苏省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软件物联网企业“创新团队”申报时须符合《通知》中所提出的申报条件。同一团队向我委申报时不得再向省其他有关部门申报其他类型创新团队。创新团队领军人才须为同时申报的2013年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方式:
  各市、有关县(市)经信委(信电局)负责组织、推荐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申报材料包括:
  1、江苏省创新团队申报书(见附件1);
  2、团队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团队获得软件著作权、专利等知识产权及所属权证明,在国际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的情况,获得国际、国家重要软件物联网奖项,承担重大软件物联网科研课题、科技攻关项目等反映引进人才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
  4、2013年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补助类)(见附件2);
  5、单位及人事关系证明:团队所在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2012年财务报表、团队成员参加社保证明、企业缴纳税收证明,企业为团队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证明;
  6、创业类团队需提供企业注册会(审)计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公司章程、给团队提供薪酬或股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创新类团队需提供团队与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知识产权权属证明及使用协议书、薪酬或股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7、团队领军人才和核心成员在2010年后获得(含2013年新立项)各主管部门6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支持的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须按照《通知》要求先通过“江苏人才工作网”网上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报。网上申报时,将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已获政府项目支持证明作为其他附件进行提交。各类证书、证明、合同、报表等材料在网上申报时应提供原件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将申报书打印后与其他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合订成册(一式二份),经各市、有关县(市)经信委(信电局)、各市人才办审核盖章后,于5月31日前报送我委。
  网上申报咨询电话:025-83309766。
  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联系人:张巍,电话:025-83348954。
  附件:1、江苏省创新团队申报书
  2、2013年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补助类)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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