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化治办”:
按照《全省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我市第三轮化工专项整治及化工行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的任务要求,决定对全市重点区域(城市主城区、居民集中区、饮用水水源地)化工生产企业进行摸底调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根据《省政府关于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09〕2号),常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见附表一;主城区范围按照《江苏省行政区划城乡分类代码表》中分类代码为“111”的均属于主城区。
2、请辖市区“化治办”认真开展调查,组织辖区内重点区域化工生产企业填报《常州市重点区域化工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表二),汇总后(附表三)于6月10日前报市“化治办”。
联 系 人:周晓娟
联系电话:85681216
电子邮箱:13685281169@163.com
附表一:常州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
附表二: 常州市重点区域化工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表三:常州市重点区域化工生产企业汇总表
常州市“化治办”
2013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