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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第二批江苏省两化融合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和试点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14  来源:信息化推进处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

    根据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通知,现就我市2015年度省两化融合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和试点企业第二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示范企业的申报

    请各辖市、区经信部门指导有关企业对照《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江苏省转型升级示范企业标准(试行稿)》(附件1)所列条目,撰写《江苏省两化融合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书》(附件3)(即以条目为大纲撰写材料),并填报《江苏省生产性企业信息化率数据统计表》(附件2)和《江苏省两化融合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4),申报书中须提供相关的客观佐证材料。已认定为省试点的企业优先推荐。省经信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

    二、试点企业的申报

    不满足申报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标准的企业,可申报江苏省两化融合试点企业。

    请各辖市、区经信部门根据《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参照《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江苏省转型升级示范企业标准(试行稿)》(附件1)有关要求,组织两化融合基础工作较扎实、信息化系统建设较为完善、两化融合水平较高的企业申报。由企业撰写《江苏省两化融合转型升级试点企业申报书》(附件5),《江苏省两化融合转型升级试点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6),申报书中须提供相关的客观佐证材料。市经信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示范企业和试点企业的申报工作从2015年起分为两批,第二批在9月25日前上报。

    2、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二份,A4纸打印装订(胶装,首页即封面),并提交电子版。各辖市、区经信部门要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认真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把好申报质量关;按照申报阶段期限将申报材料和电子版汇总后提交至市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荣华,联系电话:85681295,电子邮箱:cz_xtc@163.com。

    

    附件:

    1、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江苏省转型升级示范企业标准(试用稿)

    2、2015年江苏省生产性企业信息化率数据统计表

    3、2015年江苏省两化融合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书

    4、2015年江苏省两化融合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汇总表

    5、2015年江苏省两化融合转型升级试点企业申报书

    6、2015年江苏省两化融合转型升级试点企业申报汇总表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信息化推进”专栏下载。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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