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江苏省高端装备制造业特色和示范产业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经信装备〔2015〕700号)要求,我委将组织开展2015年度江苏省高端装备制造业特色和示范产业基地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和要求
1、申报特色基地或示范基地由产业集聚区管理机构(相关要求以附件为准)向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提出申请,初审后报市经信委。我委对材料审核后报送省经信委。
2、根据《江苏省高端装备制造业特色和示范产业基地认定办法(试行)》(苏经信装备〔2012〕521号)要求,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1)特色基地或示范基地申请报告;(2)特色基地或示范基地申请表;(3)特色产业发展规格或实施方案;(4)辖市、区政府(含园区)设立专项资金或基金的证明文件;(5)其他证明材料。
3、辖市、区经信部门初审后,将初审意见(1份)、纸质申报材料 (一式2份)和电子版上报市经信委装备工业处。
二、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11月25日前报送市经信委,联系人:于波,电话: 85681221;邮箱:czjxwzbc@163.com。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江苏省高端装备制造业特色和示范产业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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