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提高移动通信网络服务能力、加强资源集约化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规条例,去年起,市经信委会同规划、环保、城乡建设、园林、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研究起草了《常州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16年4月9日,《管理办法》正式出台,这是省内第一家在铁塔基站实行集约化建设后出台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性文件,为我市信息基础设施走上有序建设、规范管理道路提供了法规保障。
《管理办法》依据统筹规划、公开透明、集中集约、资源共享、讲求实效的原则,明确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的若干问题:一是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必须以规划为依据,统筹协调,集约建设;二是建立铁塔基站建设的基本审核审批流程;三是集约化建设的管道、铁塔、小区机房等公共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责任;四是信息基础设施必须与基本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五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区域及市政设施等应当根据规划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开放,并提供接入的便利条件;六是依法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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