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六届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工艺美术名人评审办法》要求,为确保常州市的推荐评审工作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等部门组成的第六届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工艺美术名人常州市推荐评审工作委员会,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人担任主任。市推荐评审工作委员会是本届推荐评审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协调解决推荐评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推荐评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市推荐评审工作委员会下设推荐评审办公室(简称推荐办)和推荐评审监督组(简称监督组),办公地点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推荐办由推荐评审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处室负责人和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秘书处相关人员组成,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分管领导任推荐办主任,负责本届推荐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
2、监督组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和市纪委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察室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本届推荐评审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举报和信访。
二、推荐评审办法
按照《第六届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工艺美术名人评审办法》和《各省辖市推荐名额分配表》的要求,结合常州市工艺美术从业人员实际申报情况,由推荐办根据《第五届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工艺美术名人评分标准》中的综合素质(含艺德品行、专业工龄、荣誉称号、技术职称、其他称号和继续教育六类)和业绩成果(含技艺特色、创新发明、作品获奖、论文论著和社会影响及贡献五类)两大部分,对申报人员的书面申报材料进行打分,择高推荐。
(一)推荐申报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
申报(含破格申报)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须满足《第六届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工艺美术名人评审办法》中省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资格,由推荐办根据省分配我市推荐名额择高推荐。其中,已获得江苏省工艺美术名人荣誉称号的,在得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推荐;属破格推荐者,按从严掌握要求,原则上不超过省分配我市推荐名额的20%。
(二)推荐申报江苏省工艺美术名人
申报江苏省工艺美术名人,须满足《第六届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工艺美术名人评审办法》中省工艺美术名人申报资格,由推荐办择高推荐。
本推荐评审办法由推荐办负责解释。
三、推荐评审程序
(一)资料审查
按照《关于开展第六届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工艺美术名人评审工作的通知》(苏经信消费〔2015〕825号)和《第六届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工艺美术名人评审办法》的有关要求,由推荐办对申报者的书面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核。
(二)评审
推荐办根据推荐评审办法及推荐名额要求,对书面申报资料评分、排名,确定推选名单。
(三)推荐申报资格公示
推荐办将通过审核、评审的推选名单及其有关情况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
(四)举报处理
监督组在公示结束后,根据有关规定,对实名举报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五)推荐上报
推荐办将公示名单和监督组处理意见一并提交市推荐评审工作委员会审定,经审定后的最终推选名单,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在《申报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出具正式推荐文件,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推荐评审要求
1、非常州市户籍以及从事研究、教学、行政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不在申报者范围内。
2、申报作品必须是申报者在近4年来由本人创作且无模仿(移植名画和摄影作品以及文物复制品除外)的实物作品。
3、申报者有伪造、夸大业绩或窃取他人成果占为己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因触犯法律等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的,不得申报。
附:第六届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工艺美术名人常州市推荐评审工作机构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月22日
附件:
第六届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工艺美术名人常州市推荐评审工作机构
成立第六届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工艺美术名人常州市推荐评审工作委员会。
主 任:朱志洪 市经信委党组书记、主任
成 员:刘小平 市经信委副主任
王美蓉 市财政局副局长
程沫芝 市人社局副局长
严旭华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萧剑波 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会长
工作委员会下设推荐评审办公室和推荐评审监督组。
1、推荐评审办公室
主 任:刘小平 市经信委副主任
成 员:张丽娟 市经信委原材料和消费品工业处处长
唐 轼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
吴建军 市文广新局社会文化处处长
卞丽萍 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科员
蓝天柱 市经信委原材料和消费品工业处副处长
郎银山 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秘书长
2、推荐评审监督组
组 长:许步青 市经信委组织人事处处长
成 员:刘 岩 市经信委组织人事处副处长
高伟佳 市纪委驻市经信委副科级纪检监察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