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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经信委、物价局《关于实施电锅炉替代燃煤(油)锅炉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3  来源:电力能源处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供电公司,武进区发改局、各辖市(区)经信(发)局:

    为贯彻落实省经信委、物价局下发的《关于实施电锅炉替代燃烧(油)锅炉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此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电公司主动作为,优化服务。常州供电公司主动服务电能替代项目,负责投资用户因实施电能替代改造增容而引起的10KV(20KV)及本部城区低压线路接入改造工程;做好电量和电价奖励兑现工作。

    二、行政主管部门因地制宜,制订方案。各辖市、区职能部门做好燃煤(油)锅炉的统计工作(表格见附件),根据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制订推进工作方案;争创工业电锅炉替代燃煤(油)炉示范项目。对于积极响应的电能改造用户,给予优惠政策。统计情况和制订的方案于10月31日前上报我委。

    邮箱:czjxwdlc@126.com;联系人:周建荣  

    电话:85681280

    常州市经信委

    2016年10月10日

    

    

    附件1:

    XX区燃煤(油)锅炉统计表

    

序号

企业名称

锅炉数(座)

锅炉规模(蒸吨/小时)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附件2:《关于实施电锅炉替代燃煤(油)锅炉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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