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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常州市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8  来源:装备工业处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三位一体”发展战略落实“中国制造2025”常州行动纲要》、市政府办公室《深化“三位一体”发展战略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聚焦重点、精简流程、优化服务,推动全市自主创新重大装备加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常州市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聚焦中国制造2025常州行动纲要重点产业领域,重点支持产业发展急需、能够有效补齐做强产业链的短板装备;产业化、市场化前景良好,能够快速形成产业发展新优势的新兴装备;自主安全可控,能够有效支撑和服务智能制造的重大智能制造装备、系统和成套生产线。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的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应是省内自主研发制造、在原理、结构、性能、功能等方面有明显创新突破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经用户使用达到预期成效的产品,重大装备价值不低于50万元,关键部件应具备批量化生产能力。

三、申请材料

须提交材料如下:

(一)常州市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申请报告书和申请表。

(二)产品知识产权状况的有效证明文件,涉及多个单位的,应当提交产品技术合同或合作协议;自主品牌状况的有效证明文件。

(三)依法成立的查新机构出具的产品查新报告(原则上不超过2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原则上不超过2年);产品执行标准或质监部门出具的产品标准备案有效证明。属于特殊行业的,需同时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

(四)产品销售(开发)合同、对应开具的发票。

(五)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六)审计机构出具的申请单位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七)证明产品首创性和先进性的其他附件材料。

四、政策支持

获得认定的常州市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是申报市首台(套)奖励资金的重要依据。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常州市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申请报告书(201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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