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委所属工商领域各行业协会: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4]14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首批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事项目录的通知》(常政办发[2015]132号)文件精神,由常州市工业经济联合会承接并具体实施“工商领域行业协会年度考核”工作。
为切实做好2017年市经信委所属工商领域行业协会的年终考核工作,客观全面评估各行业协会工作绩效,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管理,促进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水平,根据《职能转移协议》要求,现将有关考核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体系,正常开展活动一年以上的市经信委所属工商领域行业协会。
二、考核材料
1、常州市工商领域行业协会考核表(含相关证明材料);
2、社团登记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
3、其他证明材料。
三、考核程序
1、申报。请各协会于2017年11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常州市工业经济联合会。联系电话:86812625,邮箱:czshmsc@163.com,地址:常州市新北区科五路常高新科技楼3号楼B座1楼。
2、评审。本次考核实行自评与复评相结合的方式:
(1)协会自评。行业协会结合年度工作情况,对照评估内容和规定分值,在下发的《常州市工商领域行业协会评估考核表》中逐项自评打分。
(2)专家组复评。市工经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评打分,并根据得分情况拟定市工商领域优秀行业协会名单。
3、审定。市工经联将考核结果和拟定的市工商领域优秀行业协会名单报市经信委审定。
4、公示。经审定的考核结果和市工商领域优秀行业协会名单,在市经信委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监督。
5、表彰。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市工商领域优秀行业协会,由市经信委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四、罚则
本次评审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如果考评年度出现协会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违法或严重违纪,该协会的年度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一律以“不合格”论处。
常州市工商领域行业协会评估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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