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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2  来源:信息化推进处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经信(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江苏省“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按照省经信委《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上云”工作指南和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全市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申报范围

1、在常州市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原则上以工业与生产服务性企业为主。

2、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的形式上云;四星级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可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等形式上云。

3、本次申报认定分三类:

一是:非星级上云企业储备

二是:省三星级上云企业认定

三是:省四、五星级上云企业汇总申报

4、上云业务合同(新建、续建、扩建以及维护均可)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后。

二、材料要求

1.申请非星级上云企业认定的企业直接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与上云业务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2.申报省星级上云企业的企业填写《星级上云企业评定申请表》(见附件2)及配套证明材料,申请表须加盖公章。申报材料请统一胶装成册。

3.请各辖市、区经信部门指导企业按照《江苏省“企业上云”工作指南》和《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试行)》的要求编制材料,并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合格后,于7月13日(星期五)17: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汇总表(附件3,各地经信部门汇总、盖章)以及电子档统一报送至市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我委将根据申报材料,结合多渠道调查核实情况,按照省企业上云工作指南要求,认定省三星级上云企业,并将初审通过的省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汇总上报省经信委。

请各辖市、区经信部门做好引导、组织工作,积极组织企业申报。

市经信委联系人:王瑞恒    胡荣华  85681295

各辖市、区经信(经发)局联系电话:

溧阳市87286032,金坛区82820596,武进区86310679,新北区85127795,天宁区69660586,钟楼区88890708,经开区  89863185

附件:1. 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试行);

      2. 星级上云企业认定申请书;

      3. 2018年常州市上云企业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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