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2019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工信部节函〔2019〕77号)和省工信厅异地交流、联合执法的部署,常州市工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4名节能监察员七月上旬奔赴徐州市、宿迁市,历时一月圆满完成两地24家企业的监察任务。
本次专项监察中,共查处徐州、沭阳等地9家企业在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13台套计162kW,促成6家企业立即整改,拆除老旧低效的淘汰设备,现场砸坏销毁并联系具有废旧金属回收资质的企业出具回收证明。没有现场整改的3家企业也承诺合理调度生产,在尽量少影响企业生产运行的前提下,在整改通知书下发之前完成整改。
在对企业监察中,监察人员积极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对虽不违法但有不合理的用能行为,给企业提出节能的措施和综合解决方案,对上年度违规整改企业,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尽力服务企业早日退出惩罚性电价。我支队将服务融入检查的模式,受到相关企业好评。
监察员冒高温战酷暑,不辞辛劳,深入现场,严格按照工信部《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手册》规定的程序和内容,认真察看,严格测算,既是一名执法者,又是节能法律法规的宣传员,树立了依法行政、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践行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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