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直属单位、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陆铜新同志任先进制造业推进处(新兴产业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蓝天柱同志任消费品工业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张 钧同志任运行监测协调处(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办公室)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 静同志任技术创新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张 羽同志任材料工业处(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舒 克同志任中小企业促进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9年6月5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