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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30  来源:信息化发展处  浏览次数:  字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49号)精神,抢抓第五代移动通信(以下简称5G)发展机遇,提升全市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水平,促进5G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信息基础设施规划

  市工信局、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共同组织修编并发布常州市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5G规划),明确铁塔、基站、局房、管线等设施的规模、布局、用地安排及相关控制要求;建立并落实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定期修编机制;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要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并严格遵照实施。

  积极推动市电信运营商加快基站部署,2020年底全市完成2500个基站建设任务;到2021年底建成7000个以上基站,争取实现全市城区范围80%以上的覆盖率。

  二、简化建设审批流程

  各辖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快落实“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基于5G网络的铁塔、管线、局房等设施建设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对5G基站环评实行报备制;5G基站占地不超过5平方米的按照公共设施占地处理;对纳入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建设范围内的存量设施,在符合办理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审批流程补办相关建设手续。

  三、开放共享社会公共资源

  全力支持5G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桥梁、隧道、港口、车站、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市政绿化区、公共地下空间等公共区域;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单位要免费开放所属构筑物。

  市住建局、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和常州供电公司等单位要积极支持5G网络设施部署,在符合安全等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所属路灯杆、公安(城管)监控杆、交通指示牌、公交车站亭、轨道交通、电力杆塔、道路绿化带、城市公园等公共设施(区域)。

  市住建局要协调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权利人积极配合住宅小区和商业楼宇的5G建设相关工作,在符合安全的前提下开放共享住宅小区和商业楼宇楼顶等各类资源,并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行为。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协调相关部门及单位开放所属非涉密楼宇及公共区域,为5G网络设施部署提供便利。

  铁塔常州分公司要统筹铁塔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共享利用,向社会开放富余的铁塔、管线、机房等功能性设施。

  各辖市、区要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查处在公共资源上私建乱建行为,避免公共资源被无序占用,造成安全隐患和资源浪费。

  四、降低基础设施运维成本

  常州供电公司要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优化5G设施电力供应申请审批流程,全力满足基站建设对电力增容的需求;要针对5G网络设施的布局特点,组织推进具备条件的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工程;对符合条件的通信基站实施电力直接交易,进一步降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单位用电成本。

  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和常州供电公司要落实省发改委下发的《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工价发〔2019〕396号)文件要求,对尚不具备条件实行直供电的5G基站,在转供电环节中发生的乱加价行为要及时纠正,对拒不纠正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市发改委要对转供电乱加价行为建立相关失信管理制度。

  在实施开放共享资源的过程中,各相关单位不得设置没有法律依据的收费项目。依法应当收费的项目应不高于同期同类标准,切实降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在资源占用、施工管理、设备维护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对于5G建设占用集体性质土地而产生的租赁费用,应严格按协议或合同约定履行。

  五、加大基础设施保护力度

  市公安局要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信息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5G网络设施设备安全。

  市工信局要加强对频率资源的管理,规范公用干扰器使用,加大频率干扰查处力度,确保5G网络可靠运行。

  市电信运营商和铁塔常州分公司要认真执行《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备忘录》中关于依法对通信基站实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等各项要求,积极开展关于通信基站的科普宣传,及时公开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信息,对公众关切的问题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予以指导支持,合力创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各辖市、区,各相关部门需制定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信息基础设施迁移或损毁的相关补偿政策,严格按照本地政策标准予以补偿,对迁移或损毁的通信基站要按照同等数量提供替代站址并保证传输便利,要遵循“先建后拆”的原则,确保5G网络通信质量不受影响。

  六、加快多功能智能杆建设发展

  市住建局要组织市公安局、城管局、交通局和铁塔常州分公司等单位编制集智慧照明、视频监控、交通管理、环境监测、5G通信、信息交互、应急求助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杆技术与工程建设规范,并以此为基础加快完成适用于全市范围的“多功能灯杆设置实施导则”编制,明确各项管理权责。各辖市、区要在城市公共设施改造及各类功能性集聚区建设过程中,加快开展智能杆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多功能智能杆的综合作用。铁塔常州分公司统筹汇总各通信运营商相关技术要求、5G基站分布情况及需求,开展杆站协同部署。

  七、推进5G广泛应用

  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推进基于5G网络的信息服务在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交通物流、教育教学、健康医疗、广播电视、文化娱乐、城市管理、应急指挥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其中重点围绕我市打造三大明星城市目标,鼓励支持创建主题应用示范基地。以网络建设支撑信息化向纵深推进,以信息化应用带动网络建设,形成建设与应用双向驱动的发展格局。成立5G产业联盟,引导成员单位共建开放式实验室,建立5G业务增值研发平台,整合电信、广电网络、互联网等各类信息服务行业资源,做好供需对接,推动与社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5G信息服务模式创新,扩大5G应用范围,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加快商用部署步伐,在车联网、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智能电网、融合媒体等领域取得突破。

  八、加快5G产业发展

  市工信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制定5G产业发展规划和行动计划,充分挖掘我市在工业互联网领域的海量需求,融合云大物智移等相关重点产业链,大力推进5G建设与应用。市科技局要集成各类创新资源,大力支持5G芯片、元器件、系统设备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各相关单位要全面拓展合作,积极整合资源,合力打造产学研用相融合的5G产业生态体系。促进企业提升创新能力,研发技术更先进、运行更稳定、附加值更高的网络设备和终端设备,逐步打造我市5G网络设备及终端产业集群的整体竞争优势。

  九、支持创新平台建设

  支持5G创新研发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国内5G行业龙头企业,联合5G产业链企业、科教城,整合现有资源,面向前沿、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应用,鼓励支持政府、高校院所、企业或机构共同参与,建设5G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研发平台;建设5G产品认证、应用测试、网络监测、产业分析、基站运维、解决方案等面向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推动5G相关行业发展。

  十、鼓励“5G+能源梯次利用”模式创新

  市工信局等相关部门要落实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支持政策,推动新能源汽车电池在信息基础设施领域的循环利用。组织电信运营商与新能源汽车制造、电池生产及再利用等企业加强合作,拓展蓄电池回收网络,建立回收再利用流程体系,共同探索规模化、规范化、可复制的商业运营模式,有效推动“5G+能源梯次利用”创新发展。

  十一、加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合作

  各辖市、区,各部门要按照江苏省《5G先试先用推动长三角数字经济率先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在5G技术推进、融合应用、平台共享、产业互补、企业交流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对接合作,共同推动长三角地区成为全国5G建设和应用示范区域。

  十二、加强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

  各辖市、区要组织制定推进5G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大财政在应用和产业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要强化市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调整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切实加强对5G网络建设的统筹协调,建立5G建设统计监测体系,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明确年度建设任务,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进度推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围绕5G网络建设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切实有效协调解决5G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十三、强化人才和技术支撑

  进一步加强引进和培育5G产业技术人才的力度,市有关部门要将5G产业高端人才纳入市紧缺人才引进目录,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优秀人才和顶尖团队实施“一人一策”,在政策上重点支持。鼓励龙头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模式,发挥各自优势,以研究成果产业化反哺科学研究;鼓励高校院所针对企业的技术需要和发展需要,结合企业技术攻关课题,重点培养一批高素质5G工程技术人才;建立常州市5G通信专家库,为我市5G建设、应用和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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