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住市场主体,降低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运行成本,常州财政部门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先后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免收中小微企业房租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租金免收的对象、办法、程序,租金退回的具体操作等,确保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包括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等)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租金减免,让免租惠及最终承租人。
截至7月底,常州国企积极落实相关要求,已合计减免4000余户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个月租金共165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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