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工业互联网平台“强链拓市”专项行动方案》(苏工信融合〔2020〕189号)文件精神和《关于组织申报江苏工业互联网平台“强链拓市”专项行动合作平台的通知》(苏工信融合〔2020〕22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强链拓市”专项行动合作平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综合类平台
综合类平台需要具备围绕不同行业工业企业原材料和制成品的交易和生产需求,提供云供应、云生产、云销售服务能力。要求申报平台具有一定的影响力,2019年度线上交易额(含线上撮合交易)达到100亿元以上;需具有良好的服务展示、智能搜索、产品交易、品牌推广与渠道优化、在线交流与培训、数据分析、企业信誉监管等功能,以及重点产业供应链云平台、C2M数字工厂解决方案;需拥有雄厚的行业资源及客户基础,严格的供应商资质审查机制等。
(二)行业类平台
行业类平台需要具备围绕特定行业工业企业原材料和制成品的交易和生产需求,提供云供应、云生产、云销售服务能力。要求申报平台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2019年度线上交易额(含线上撮合交易)达到5亿元以上;需具有良好的服务展示、智能搜索、产品交易、品牌推广与渠道优化、在线交流与培训、数据分析、企业信誉监管等功能,以及重点产业供应链云平台、C2M数字工厂解决方案;需拥有一定的行业资源及客户基础,严格的供应商资质审查机制等。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并已具备较强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电商平台运营实力水平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
(二)提交申报书
各申报主体依据自身平台特色,选择采购云模式、供应链云模式、定制化生产模式、数字化营销模式任一或多个方向进行申报(申报书详见附件)。请于6月1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两份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报送市工信局两化融合推进处。
联系人:蓝滢 85681295
附件:“强链拓市”专项行动合作平台申报书
强链拓市专项行动合作平台申报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