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十三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17〕83号)、《常州市工业制造明星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常发〔2020〕18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市智能工厂培育步伐,推动智能制造示范试点建设工作,促进我市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常州市智能工厂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必须在常州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二)智能工厂项目应符合《常州市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
(三)项目单位申报后应参与市工信局组织的智能工厂诊断;
(四)申报项目应在2020年11月底前竣工,每个单位限申报一个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满足条件的申报单位填写《常州市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并报送所在辖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单位对所报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二)各辖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负责本地区市级智能工厂初审工作,并填报《常州市智能工厂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
(三)市工信局负责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名单公示、结果发布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常州市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常州市智能工厂项目汇总表》(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纸质件一份)报送市工信局装备工业处。相关电子文档同步发送至邮箱119883426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郎伟宁
联系电话:85681233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27日
附件
1、常州市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x
2、常州市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docx
3、常州市智能工厂项目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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