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
根据《常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工作方案》(常肺炎防控指〔2020〕75号)要求,为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特开展全市食品工业企业进口冷链食品溯源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食品行业现状
我市食品行业现有工业企业649家(名单见附件1),其中,规模以上48家,规模以下601家。
二、具体工作事项
工信部门对食品工业企业进口冷链食品的溯源管理工作,包含核实以下事项:
1、企业是否有进口冷链食品(含成品、半成品或原料)?
2、企业是自营进口还是委托代理进口?
3、进口冷链食品是否按规定进入集中监管库?
4、进入企业的每批次进口冷链食品,是否持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检测合格报告》《进口冷链食品货物已经消毒证明》或《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等消毒证明文件?
三、有关要求
1、请认真核实我市649家食品工业企业上述事项,填报《全市食品工业企业进口冷链食品溯源管理摸排表》(附件2),并于12月30日前将电子表格(加盖公章,制成PDF版)发至市工信局消费品处。
2、请告知辖区内食品工业企业,不得加工未取得相关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3、请督促指导食品工业企业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联系人:蓝天柱,联系电话:85681236
附件1:全市食品工业企业名单.xls
附件2:全市食品工业企业进口冷链食品溯源管理摸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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