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我市新墙材生产企业获悉,上半年,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建材备案“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一是简化备案办事流程。全面落实一网通办“不见面办理”,实现建材备案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电子备案证网上打印、备案证信息网上查询;二是发挥长三角联动作用。率先在混凝土预制构件备案领域发挥长三角联动作用,自2021年9月1日起,凭省新型墙体材料(预制构件)认定证明文件,可直接申领上海市建材备案证。
下一步,市工信局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我市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申请省级新墙材产品认定服务工作,督促企业完善质保体系和加强产品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和加强售后服务,鼓励和推动我市新墙材产品抢占上海市场,争取更多份额,充分释放我市相关新墙材生产企业现有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