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品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1年5月1日起,绿色建材评价机构停止开展全部绿色建材评价业务。
从绿色建材认证服务机构获悉,之前取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证书的生产企业可以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使用绿色建材标识,期满后应重新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认证流程包括认证申请、初始工厂检查、产品抽样检验、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监督,其中工厂保证能力检查包括影响产品生命周期内资源、能源、环境和品质属性四个方面,产品抽样检验应由认证机构确定、且具备CMA资质的实验室完成。获证6个月后可安排监督,每次监督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认证时限一般不超过90天。认证结果由低至高氛围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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