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经开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范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工作部署及省消安委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就开展2021年春季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强与本地区消安委有关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积极落实工作职责,结合本地区电动自行车行业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好本地区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认真组织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实施行业集中排查,重点围绕电池存放区域消防配套设施是否齐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可能造成重大消防事故的有关重点消防隐患进行排查,督促企业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指导和帮助企业对照清单加强整改,要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三、各单位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强对本地区电动自行车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检查,于2021年3月7前完成检查工作。采取专家指导、协调服务、部门协同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难点问题和突出隐患,从严从细抓好相关企业整改措施落实,共同推动隐患治理。
四、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指导企业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和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指导和帮助企业认真执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强制性国家标准,指导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范组织生产,促进我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结构升级,从本质上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的消防安全水平。
请各辖市、区于2021年3月9日前,将本地区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情况以及企业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时报送市工信厅消费品工业处。
联系人:贺旭光; 电话:85681237
市工信局消费品工业处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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