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工业绿色发展转型,加快创建绿色制造体系,我局启动2023年市级绿色工厂(第五批)培育工作,通知文件已公布下发。
此次培育工作,我局对申报企业和第三方机构提出更高要求,拉长创建时间线,给予了企业充足的准备时间。申报企业应符合绿色工厂基本条件和相关评价要求,在行业中有较强的代表性,重视绿色发展,开展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节能诊断等节能工作。要求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各级节能监察整改名单或整改未完成。第三方机构要有相关评价的经验和能力,评价人员有相关专业知识及中级职称。培育工作按照企业自评价、第三方评价、所在地区工信部门初审推荐、市工信局现场审查、专家集中评审等程序进行。
截止2022年,我市共建设国家级绿色工厂36家,省级绿色工厂47家,市级绿色工厂122家。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指导,从市级绿色工厂库里遴选优质企业,进一步申报省级、国家级绿色工厂,持续推动我市绿色制造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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