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纪委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强化监督执纪,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成效。
一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小切口”体现“大格局”。专门召开会议明确纪律规定,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认真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调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组织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发布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和最新动态,健全暗访、查处、曝光、问责“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去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下发通报4期,形成较大震慑,让基层体会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走过场、不打折扣,普遍树立了“作风无小事”的思想认识;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对于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更加重视,婚丧嫁娶严格遵守报告请示制度,因公出差、公务接待均厉行节约;全市党员干部的纪律警弦越拉越紧,形成了党风政风清风扑面的良好面貌。
二是运用纪律审查“四种形态”,“盯违法”转向“盯违纪”。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以纪律为尺子衡量违纪行为,近10个月,全市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87件,处分党员干部178人,挽回经济损失414.51万元。同时,贯彻抓早抓小理念,制定了市纪委常委党风廉政约谈分片联系制度,专门建立约谈室,让被反映的干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及时改正,对反映失实的及时予以澄清。去年以来共实施诫勉谈话16人次,批评教育26人次,对10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信访谈话和函询,为6名干部澄清事实。充分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最大力度保护、挽救干部。
三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净生态”全面“促发展”。深度聚焦主业主责,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结合起来,按纪律的要求处理问题,用纪律的方式开展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程的决策部署,加强对文明城市督查、矿产品运输秩序整治、土地违规使用、环境保护等工作监督检查,对9起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实施了问责,党政纪处分5人,诫勉谈话5人。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规用人和干扰换届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以“治理庸懒散、打通中梗阻,弘扬清风正气”为主题,深入开展“效率溧阳”建设,涵养“深入基层”、“马上就办”等良好机关作风。去年年底以来,共查处违反机关效能制度3人,并下发通报予以警戒。(葛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