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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管理的“缺口”岂能成为腐败的“借口”
发布日期:2020-05-27   来源:天宁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我们公司是从事海运物流代理的国有企业公司。现在海运物流完全市场化,与民营企业共同竞争市场,虽然我们有价格方面的略微优势,但是客户往往还是被民营企业抢走,因为他们可以给佣金,这也是这个行业的潜规则。国有企业也要生存和发展,我也没办法,虽然知道明令禁止,也只能冒着风险这样去做。”在谈话室,这家公司的负责人陈某很“委屈”地向我们讲述公司私设“小金库”给业务单位人员“佣金”的原因。

然而正因为公司遵循所谓行业潜规则,违规私设“小金库”给客户佣金,为一位年轻干部走上犯罪道路提供了便利条件。留置对象小蒋,是80后同时也是两个孩子的父亲,该国有企业重点培养的年轻干部,在短短的四年时间里,利用公司“小金库”管理漏洞,私自贪污公司资金百来万元。

“开始我不知道是不是犯罪,公司每年会根据我的申请给很多客户佣金,我也试着自己从中拿一部分,想着这是行业潜规则,我少给点客户,单位也不知道,即使发现了我也可以找到合适的理由。”一开始,小蒋也只敢截留一小部分的公司佣金,后来到案发时截留近一百多万的佣金,已构成贪污犯罪。“我真的不知道我的行为性质这么严重,这个行业的规则就是这样,以为最多发现后把钱退给公司就可以了,现在我才真正知道自己犯罪了。”

这个案例值得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警惕,行业潜规则不能成为违法违纪的“借口”,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也是公职人员,党纪国法没有禁区,没有任何理由可以突破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面对行业潜规则,国有企业党员干部更应该坚持理想信念,坚守纪律底线,做拒腐蚀永不沾的模范。(郭海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