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互联网在全世界的兴起,作为一种新传播介质和手段,互联网已对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产生了全面深刻的影响,并还处在量变到质变的深化过程中。根据2011年7月份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统计报告,目前我国网民规模已达4.85亿,到2011年底将超过5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6.2%,高居世界榜首。作为一把“双刃剑”,互联网在给民众的生产生活及政府行政管理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因于其不同于现实社会的意见表达和传播机制而带来一些负面影响,甚至危及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这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建设面临的新课题和新挑战。因此,充分认识这种变化及其深远影响,采取恰当应对措施,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对于提高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巩固执政基础非常必要。
一、互联网未来发展趋势及带来的管理方面的挑战
当前,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网民人数的增多,互联网的发展呈现出四个方面的新趋势:一是在信息形态方面,网络信息传播正从以文字形式为主向音频、视频、图片等多媒体形式延伸。目前我国网上音、视频等多媒体信息已占50%以上,极大丰富了信息发布的表现形式,同时也给信息内容安全提出挑战。二是在应用方面,互联网正从信息传播和娱乐消费为主向商务服务领域延伸,互联网开始逐步深入到国民经济的更深层次和更宽领域。三是在服务模式方面,互联网正从提供信息服务向提供平台服务延伸。网民不仅是信息的消费者,也是信息的提供者、创造者,对网民守法自律提出更高要求。四是在传播手段方面,传统互联网正在向移动互联网延伸,大大拓展了传播渠道,对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提出更高要求。以上变化给互联网管理带来新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网上热点规模和影响日益扩大使舆论引导任务更重。我国正处于改革的关键期、社会矛盾凸显期,改革开放带来了经济的高速发展,但同时也社会的贫富差距也在加大、社会阶层不断分化,社会的快速转型和人口流动的加快,带来了诸多的社会矛盾,而且触点多、燃点低,“随时随便一件小事,都可能崩出大事,惊天动地”。各种社会思潮和价值观念相互激荡,加上互联网的开放性、交互性、便捷性,为人们表达思想观念和利益诉求提供便利,一些局部事件常常被网络聚集放大,成为影响巨大的网络公共事件。造成网上热点频发,舆论规模和影响不断扩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有以下主因:一是网络自身规模急剧扩大,目前我国网民已有4.85亿,微博用户1.95亿,还有众多的网络群体,“人人都是通讯社、个个都有麦克风”的时代悄然到来,网民渐成现实社会风向标。这些必然使网络舆论涉及公共领域必然越来越深入、广泛。同时,随着网络民主的推进,网络民意强力问政,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和公职人员必然成为舆论焦点。二是现实生活中个别部门不重视群众意见,导致官民对立情绪加大,“小问题”拖成“大事件”,群众感觉上访不如上网,试图在网上把事情搞大以求解决。三是突发事件后官方信息发布滞后,形成网上消息常常快于官方消息,从而使网络信息发布者更有成就感,网民对网络信息有更多的期待。
2.信息传播速度的核裂变使信息可控难度加大。近年来,网络信息技术呈裂变式发展,网上信息发布和获取的方式发生巨大变化。一是网上信息源头呈现几何数级增长,WEB2.0、3.0技术使网民发布信息的自主性大大增强。二是信息传播渠道更加私密隐蔽,QQ、MSN等即时通讯“群组”功能可以使网民建立相对独立、封闭的群体交流空间,社交网站可以使网民按不同兴趣爱好结成私密交友圈。三是信息传输方式更加集成开放。微博等新型网络应用与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网络电话互联互发,信息发布能力、组织动员功能更加强大。四是3G技术真正实现了“人人处处时时在线”。从技术发展趋势看,网络传播源头不可控,传播速度不可控、内容真假不可控,舆论放大不可控,管理、监控、封堵有害信息难度加大。
3.网上舆论参与主体日益多元复杂使舆论管理更加艰巨。一是网民行为向网下延伸。与前几年不同的是,网民已不满足于网上论事,同时,通过各种手段参与网下热点调查,网上网下互动频繁,推动网络舆论升温。二是一些势力插手“维权”事件。少数社会人员出于一己私利,打着“为民请命”的旗号,煸动群众对抗政府,甚至有的与境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企图使局部矛盾全局化,简单问题复杂化,国内问题国际化。三是非法网络营销干扰传播秩序。少数企业为了经济利益发布虚假信息,操控制网上舆论。四是少数都市类媒体和商业网站为吸引眼球,热衷于炒作负面新闻和社会热点,加上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的互动,不少网上炒作在利益博弈中出笼。
4.政府部门应对网络网络舆情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部分政府部门对网络舆情不够重视。由于一些政府部门对网络舆论认识不足,迟迟不作反馈,给网上炒作提供时间和空间;一些部门对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顾虑较多,有的还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见到负面帖子就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封堵,引发网民对立情绪,使本可以控制的舆情处理失当,而扩大、蔓延到全国。如今年“3.15”期间中央曝光的河南“健美猪”流入南京市场的事件中,责任一方河南漯河方面不去处置事件而是“密切关注记者”,更是显示出,我们的一些政府部门在整个事件处置中不只是没有作用,而是在产生一种反作用。二是政府新闻发言人素质有等提升。新闻发布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技巧性较强的工作,政府新闻发言人代表的是政府形象。现实中一些部门的新闻发言人表达能力、应对能力不够。如在今年“甬温线7·23特大事故”中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的“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发言,引发社会舆论一片哗然,被网民调侃,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三是网络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有待加强,在突发网络舆情处理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处置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过程中因信息不畅而处理不及时或者失当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5.政府新闻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还存有诸多薄弱环节。一是政府新闻网站建设力量不足。政府的官方网站是政府的喉舌,应主动成为第一手新闻的提供者。而网站是依托技术和内容来发展的,目前政府部门的新闻网站无论是体制机制、从业人员、技术优势等等均与商业网站之间有很大的差距。诸如新浪、腾讯、搜狐等商业网站经过几年的发展都已形成员工达数千,产值超百亿的单位,在技术、人才、机制等方面形成绝对强势,对地方性的重大新闻和热点具有第一时间快速抓取编辑的能力,从而覆盖越来越多地方受众资历源,国内地市级的新闻网站均难以与之抗衡。二是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目益突出。部分政府部门网站由于管理不到位,人员力量不足,技术跟不上,而成为黑客攻击的目标。一些人员安全意识不足,网络汇密事件时有发生。
二、对强化互联网建设与管理的建议
1、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网络建设管理体制。一是理顺管理体制,提高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对网络舆情的认识,加强对领导干部网络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消除网络恐惧症,学会正确利用网络来构建电子政务平台,提高网络管理水平和自身执政能力,促进他们由“上网”向“用网”转变。二是要尽快建立常设互联网管理协调机构。明确互联网管理的具体职能部门,强化人员力量的配备,建议成立独立建制的互联网管理办公室综合协调全市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三是要加强联动机制建设,逐步建立网络舆情引导成员单位经常性的协商制度,针对网络舆论引导、网上违法违规行为处置等问题,定期研讨交流,提高协同管理水平。
2、进一步强化互联网安全管理措施。一是要重视健全网络监管的法律法规。强化网络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落实信息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责任制,要明确信息安全主管领导、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落实相应责任。要全面落实网上行为管控技术措施。进一步明确宣传舆论、信息技术、公共安全等管理部门的职责,强化对接入服务商的管理,对违规提供接入服务的服务商应追究相应责任。二是要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要将建立常态的信息观察处理机制与特殊时期的应急反应机制相结合,随时了解网络动态,畅通广大网民充分表达民意的渠道和出口,掌握网民意愿。对于网民普遍关注的事件和问题,要及时处理。对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及时全面掌握舆情,做好预警防范,力争在危机发生的第一时间将客观、准确的事实真相传达给网民,正确疏导负面舆论。要将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与勇于承担事件责任的约束机制相结合,勇于承担事件的相关责任,有效缓解危机事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三是要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包括各类网站网吧管理员、科研机构专家、网上黑客等,开展群防群治,通过全社会的参与来遏止网络违法犯罪。要广泛宣传信息安全法律知识和技术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信息安全意识,教育群众掌握与网络虚拟社会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方法。
3.进一步增强政府部门网络平台建设与水平。一是要进一步培育政府新闻网站核心竞争力。整合政府资源,做强做大官方新闻网站是必然的选择。建议积极探索扶持新闻网站发展的政策,鼓励和推进政府部门新闻网站和部门网站要充分运用新技术,开拓新业务、开发新产品,使之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新阵地。二是要促进政府与网民的良性互动。政府机关的部门网站要完善与网民的交流互动机制,建立政事发布机制,完善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民意搜集机制,认真听取网民意见,及时反馈网民,避免单方面发布政务信息而不与网民沟通的“单向思维”,通过网络引导民众知政、议政、参政,构建和谐网络环境,推动政民互动。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在现有的网络舆情处置制度基础以及网络发言人制度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流程、提升发言人素质,提高处置实效。
4.进一步加大信息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互联网处于信息技术应用的最前沿,处于思想舆论交锋的第一线,能否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富于开拓创新精神的人才队伍,直接关系到网络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要加强网络宣传与管理人才建设,针对网络快速发展,受众快速增多、任务越来越重的趋势,进一步完善机构,增加投入和人员配备,加强学习培训,加强网络从业人员队伍建设。要立足网络技术发展的前沿,加大新技术、新应用、新管理的经常性培训,培养一批懂网络、会管理、富有竞争意识的优秀信息技术人才队伍。
5.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法律体系建设。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制度。2008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是中国政府变革和民主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实施几年来,已有很大的进展,但在公开内容、程度以及程度、公民参与等方面一些部门和地区仍存在一些问题。2011年5月国务院要求各部委在6月底之前公布三公经费的支出,我们也看到,截止8月4日,仍有9个部门没有公开,已公开的部委在公开的内容、细节方面仍有较大差距,政府信息公开仍有诸多阻力。随着中国民主政治进程的加快,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将是常态,需要我们进一步对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加以完善,8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新规,明确公民要求政府公开信息被拒可起诉至法院,这是我们中国民主政治的又一大进步。二是加快完善信息社会相关法律法规。当前,立法部门应立足于网络快速发展的实际情况,准确把握虚拟社会发展趋势和规律特点,加快网络安全立法。要完善现行刑法中的计算机犯罪条款,增加非法使用计算机存贮容量、盗用计算机服务等罪名,扩大“计算机信息系统”等概念外延,将金融、交通、电力、医疗、社保等涉及国家安全、民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纳入保护范围;要明确网络犯罪的立案标准,明确网络虚拟财产保护问题,提高定刑标准,加重处罚力度;根据国籍、有限保护和最密切原则,以开发商、运营商、管理商注册地等因素为基准尺度,按照违法行为发生地、侵害客体网络物理所在地的界定方式明确网络犯罪刑事管辖原则,提高打击效率。同时,加强对民法、行政法、部门法规等的修订,逐步建立起系统、高效、严谨的互联网建设法律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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