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越来越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如改分散办公为集中办公,安装节水、节电设施和用具等等,但是公共机构仍为耗能大户,浪费现象严重。2007年东部某些城市调查统计,占总量25%的公共建筑,其用电量是一个城市全社会城乡居民生活用量的38.2%,是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的85.6%,人均耗电是城镇居民的3.8倍。其中市级以上机关人均耗电量是城镇居民的5.6倍。特别在一些党政群机关 “白昼灯”、“长明灯”、“长流水”和“开门空调”等浪费现象仍然普遍存在。
这种浪费现象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其内部缺乏对节约的约束机制,没有统一的公共服务机构能源消耗标准,没有建立有效的能源消耗报告制度,没有节能考核奖惩制度,以致节能工作的管理缺乏科学的制度和技术支撑,公共机关的节能工作总体上处于粗放的管理状态。
对此,芮永全建议,加快节能法实施细则的制订和出台,建立起能效测评标准,制定具体节能降耗指标,并借鉴香港公共服务机构每个部门、单位安装计量表考核制度,并据此制定单元能源使用定额标准,统计制度、绩效评估制度。
中国民主建国会常州市委员会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器 1024*768 分辨率
联系电话:0519-85683907 电子邮箱: czdca05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