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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1-04-2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昨天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价格法》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审议全市2008-2010年度劳模评选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就发展学前教育进行专题询问。
  3月29日至4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价格法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价格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情况表明:《价格法》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物价部门在深化价格改革,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提高价格服务水平,加强和改善价格宏观调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十一五”期间,全市价格系统共实施调定价格审批838件次,制定规范性政策53项,取消降低收费276项,查办违法案件1296件,答复投诉咨询3548次,组织价格服务专题活动50余次。会议建议,要通过进一步加强监管,稳定全市物价总水平,防止物价出现过快上涨,切实保障居民生活。
  在2008-2010年度劳模评选工作过程中,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始终坚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自下而上,条块结合。4月初,分别在候选人单位所在地和《常州日报》进行了两级公示,广泛征求听取各界意见。坚持评选条件,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职工权益等情况均实行“一票否决”。坚持“两个面向”,98名劳模候选人中,一线职工、农口共占总数的60%,科教工作者占15%,企业负责人占12%。此外,候选人来自全市各个地区、系统和行业,基本做到了主要系统、行业全覆盖,结构分布比较合理。会议建议,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充分发挥劳模的带头作用,进一步关心和爱护劳模。
  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燕青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龙虎等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宝中、孙永明、杨建、陈伟昶、赵忠和、邵长生及秘书长张水荣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俞志平、副市长居丽琴,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汤小夫、市检察院检察长游巳春列席会议,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3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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