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税务局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签署《关于做好企业破产处置涉税事项办理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常州市困境企业重整再生,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保障税收债权依法清收,从而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常州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从优化税收征管流程、支持企业破产重整、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依法清收税收债权、加强部门协作和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等六个方面入手,理顺了破产审判、税收征管和管理人履职关系,明确了各自的职能定位和职责范围,规范了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税收债权处理和税收征管操作,畅通了破产企业退出渠道,为推动完善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意见》制定过程中,市税务局和市中院紧扣本市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就构建协作机制协调处置破产案件涉税问题开展多轮会商和集体审议。该《意见》的出台,不仅为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而且为税务机关依法征缴税款拓展了新的渠道。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