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1年常州市水资源管理和
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辖市、区水利局,常州经开区农工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节水优先”治水方针,根据《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水办资〔2021〕1号)、《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水办节〔2021〕5号)精神,扎实做好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各项工作,现将《2021年常州市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水利局
2021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常州市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全市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奋勇担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着力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深入贯彻国家节水行动,全面提升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管理水平。
一、水资源工作要点
(一)推进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1.推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按照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要求,积极配合省水资源开发利用分区制定工作。
2.严格用水总量控制管理。执行省下达“十四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指标,逐级分解下达。编制2021 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逐级细化分解至县区和重点取用水户,并严格用水总量控制。
3.加快推进重点河湖分水。配合省丹金溧漕河、武宜运河、苏南运河、南河-南溪河、滆湖(长荡湖)等水量分配工作。加快推进市级河湖水量分配工作。
4.开展可用水量确定工作。以县域为单元完善确定可用水量。积极推进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与配置。
5.推进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推进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在已开展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的开发区,积极探索取水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按照省要求开展水资源刚性约束“四定”试点。
(二)推进水资源规范化管理
6.推进取水许可审批与监管规范化。按照《江苏省取水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审批、验收、发证、延续等程序。执行《江苏省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督指导,依法查处超许可和超计划取水。
7.开展取水工程(设施)现场规范化管理,执行省级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管理标准。按照省要求推动开展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管理。
8.推进取水计量监控规范化。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控。强化水资源监控系统运维管理,提高在线率和准确率。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取用水计量设施监管,各地和市水资源服务中心要实施取水户计量设施第三方抽检,确保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数据准确。
(三)支撑幸福河湖建设
9.加强饮用水源地长效管护。完成城市水源地长效管护年度评估。启动长江魏村等水源地长效管护标准化建设。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理与保护规范》,全面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护,并加强监督检查。
10.加快生态流量(水位)确定。开展省下达重点河湖名录生态流量(水位)确定和保障实施方案编制。按照省要求做好重点河湖生态水位(流量)月监测、年评估工作。加强水利工程优化调度和取用水管控,切实保障生态流量(水位)。
11.开展河湖生态状况评价工作。按照《生态河湖状况评价规范》,以水源地、大中型水库、骨干河道、湖泊保护名录为重点,全面开展重点河湖库生态状况评估。
(四)提高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平
12.建立地下水管控指标体系。建立以县域为单元的地下水开采量、水位双控指标体系。做好地下水保护规划。
13.新发、延续取水许可证全部采用电子证照,组织开展存量取水许可证电子化转换工作。努力打通取水许可审批、水资源监控和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推进“一网通办”。
14.持续推进水权改革。按照省要求积极探索不同水源、不同行业、不同地区间的水权交易试点。
(五)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15.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建立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等现代化手段,委托第三方开展“四不两直”检查,推动生态流量(水位)管理、水量分配、用水总量控制、取用水监管、水源地保护、水资源管理信息化系统运维等年度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16.认真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做好2020省考核情况跟踪和反馈问题整改。制定市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从县级行政区、取水户和专项工作等层面,选取培育不同类型的水资源规范化管理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制定2021年度水资源管理目标,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间节点,年中加强督促检查,年底抓好评估考核,确保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17.健全水资源统计体系,做好2021年度用水统计调查工作。按照应录尽录的原则,加强名录库维护管理,定期维护和更新。加强定报的填报管理与数据审核,提升源头数据质量;建立用水总量核算机制,严格数据的合规性、合理性审核,做好新老统计制度的有效衔接。
18.加强水资源研究和监测。配合省级开展用水结构和发展趋势、重点河湖水网水资源开发利用等研究工作。按照省年度工作要求继续做好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地下水、水生态等监测。
19.健全水资源信息化管理体系。按照省级水资源信息工作要求,完善取用水监管、电子证照、用水统计、监督考核等相关工作,做好水资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20.加强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专业培训。积极推动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单位,服务水资源管理工作。
二、节约用水工作要点
(一)加强规划引领,深入推进节水行动
1.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按照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部署,编制“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全市节约用水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并组织实施。有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复查任务的辖市、区原则上应编制本地区“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规划中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要与全市节约用水规划保持一致。
2.推进国家节水行动。深入推进国家节水行动、江苏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和常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市、县两级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制定并细化2021年全民节水深化提升行动方案,明确各辖市、区及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及年度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强化督促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并按时向省厅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3.落实年度目标任务。根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要求,完成省厅下达的“十四五”和2021年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强度指标,分解落实省、市两级计划用水、节水评价、用水审计、载体建设、合同节水等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保障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严格节水监管,规范用水行为
4.狠抓节水监督考核。认真做好省、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节水考核工作。抓好2020年部、省、市监督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严格考核要求,高质量完成考核相关工作。制定2021年市级考核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反馈存在问题,限期督促整改落实。
5.明确节水督查重点。持续开展节水综合督查,提升精细化监管能力,制定节约用水监督检查方案,采用委托第三方、“双随机”、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高耗水工业企业以及机关、学校、宾馆、医院等单位等为督查重点,加强计划用水、用水定额执行以及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建设项目节水评价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
6.规范节水监管行为。用好定额标尺,科学、规范下达用水计划,做到应下尽下。严格执行用水定额管理,完成2021年市级用水定额修订工作。规范水平衡测试工作,制定年度水平衡测试计划,指导各辖市、区按《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2452-2008)分阶段推进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有序推进用水审计,市本级制定国控和省控重点监控户的用水审计名单及年度推进计划,各辖市、区制定市控及市控以下重点监控户的用水审计名单及年度推进计划,按时向省厅上报,并对各辖市、区用水审计情况进行督查。健全节水评价机制,编制《常州市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导则》,规范节水评价章节编制,细化实化审查标准,在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中推行节水评价,从严叫停审查不通过项目,规范节水评价登记和上报制度。按部、省要求,组织编制年度节水管理年报。
7.加快节水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完成取、用水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常州市节水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将全市规上用水单位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取、用水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实现取用水户台账管理标准化、电子化。做好节水统计工作,加强数据收集、统计和复核工作,提高节水统计数据质量。指导各辖市、区逐步建立用水单位取、用水数据库建设,加强对取用水单位实时监管及对临近或超用水计划的预警预告。
8.强化节水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社会公众监督机制,完善节水公众参与制度,鼓励举报浪费水资源、破坏供水和节水设施、污染水环境等不良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提升载体质效,加强示范引领
9.巩固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持续巩固溧阳市、金坛区和武进区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成果,及时提炼总结经验做法,积极开展县委书记谈节水等活动,动员全民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
10.深化各类节水型载体建设。推动各行业节水增效,在机关单位、工业企业、高校、学校、小区和灌区 强力推进节水载体建设,切实提高行业覆盖率,并实现量、质并重同步提升的目标。
11.推进节水型服务区建设。各辖市区要对本地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数量、规模等基本情况进行摸排,形成清单,按照《节水型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标准》配合省厅加强对高速公路服务区节水设施改造、管理水平提升、节水氛围营造等方面的指导,高标准推进节水型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
12.打造高校节水示范样板。对标水利部标准,按照省厅高校节水对标达标、提质增效工作部署,对在常高校加大节水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对超定额用水高校,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积极组织开展在常节水型高校建设工作,制定节水型高校建设计划,推动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的节水型高校,并及时总结提炼,宣传推广。
(四)加强创新突破,促进用水更加高效
13.创新节水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节水相关制度标准,制定节水载体长效管理实施办法,确保创建成效。创新开展重点用水单位水务经理制度、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办法、取用水户精细化管理手册等规章的研究制订。研究制订节水统计制度,规范用水节水统计内容,确立统计指标体系,健全节水统计机制。研究建立节水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本行政区域节约用水相关规划、用水状况、节水指标等用水信息。
14.开展省、市两级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对照《江苏省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标准》、《常州市节水型园区评价体系》,开展省、市两级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指导园区开展节水改造,推进节水和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提高集中式用水地区的用水效率和节水型企业的建成率。
15.加强节水科技推广。根据常州市产业结构特点,探索苏南丰水地区节水亮点特色,加强工业节水减排,倡导科学用水、合理用水,积极推广国家成熟适用及集成创新节水技术,引导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提高节水效率,实现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16.积极争取财政和金融支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经费支持节水工作,进一步完善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节水领域的相关政策,扩大“节水贷”金融支持范围和力度,运用市场机制支持节水技术改造和节水技术应用。持续推行合同节水管理,打造一批合同节水典型示范项目,培育具有竞争力的现代节水第三方服务企业。
17.强化非常规水源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根据《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要求,编制《常州市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系统推进再生水利用,完善非常规水源利用统计制度,落实分类考核。根据部、省要求,积极参与典型地区再生水配置利用试点。
(五)持续节水宣传,营造节水风尚
18.全面加强节水公益宣传。根据水利部和省水利厅部署,结合行业特点和常州特色,制定切实可行的节水宣传计划。要以社会公众为重点,发挥好“两微一端”等媒体宣传主阵地作用,探索开拓新媒体、融媒体宣传阵地,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节水活动,积极培育社会节水道德观念和用水文明行为习惯。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关键节点,开展群众节约用水普法宣传,强化依法取水、合理用水、节约用水意识。
19.重点开展青少年节水教育。以青少年群体为重点,加强国情水情教育,组织实施少年创客主题活动,探索并实施节水教育课程化、校本化发展模式,开展少年创客节水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鼓励和发掘一批热爱节水创造的学生,注重节水理念和意识的培养,辐射带动全社会提高节水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做好典型案例汇编工作。
20.推广节水典型经验。总结一批节水宣传教育先进典型,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开展“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示范园区建设及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深化节水典型示范,总结节水型社会建设经验,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
三、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1.加强党建与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的融合。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中,推动党建与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坚持正风肃纪。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在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中,不断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持续强化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加大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力度,深入开展作风纪律和典型案件教育,加大警示提醒力度,切实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3.强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有关规定和局党组有关作风规定要求,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行业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动行风作风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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