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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2022-09-1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9月1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林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长江“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方案。根据今年省人大常委会长江“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9月至10月,市人大常委会将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联动开展长江“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会议要求,要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照习近平总书记赋予长江经济带“五新三主”的新定位新要求,切实增强推动法律贯彻的使命意识,通过执法检查,推动各级政府和部门落实法律责任,加强规划管控,落实主体责任,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执法检查中,要把“一法一条例”和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转型发展的决定》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持续跟踪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整改落实,以法律监督的实效推进“532”发展战略实施和长三角生态中轴建设。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九云、方国强、许峥、戴士福参加会议,党组成员徐新民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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