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充分发挥对常州市市场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常州市水利局于2023年1月31日至3月3日期间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关于修改〈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目前,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已经结束,未收到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拓宽公开征求意见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推动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感谢广大群众对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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